都会天使款新款上市
以下说明,针对“都会天使()医疗保险:
针对费用补偿型的医疗保险(就是报销型),我们先有一个观点,就是我们在诊疗过程中,医院的正常花费,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按比例进行报销就可以了。
就像是公司财务,你要拿到钱必须要有发票,还要有起因、经过和结果。按照这个观点,我把“都会天使”这款医疗保险的投保重点整理如下。当然,一般的商业费用补偿型(就是报销型)医疗保险大致的思路是相同的。
1、投保渠道分为一般渠道(Imap当面投保、空中签名)和微店渠道,以您方便为准,具体请咨询自己的寿险规划师。
一般渠道可接受0~80周岁的被保险人投保。
微店渠道仅可接受0~55周岁的被保险人投保。
一般渠道可接受非标准体投保,微店渠道仅接受标准体投保,且证件类型必须为身份证或户口簿。。
2、老款天使(都会天使)承保客户可转保升级到新款天使(都会天使),老客户需配合寿险规划师,在原合同到期前15天内,使用短信H5链接,或Imap系统完成无缝升级(转保)。升级后的承保范围与老标准一致,即客户的老合同为标准体的,无论是否已理赔过,新合同均为标准体承保,已经理赔过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如果老客户有除外责任的,新合同依然保持相关的除外责任。
如果老客户没有在15天内完成转保,则原合同失效。客户再次投保新款天使(都会天使)的,均按照新客户投保规则,重新核保、重新计算观察期。
如老客户对原合同中的除外责任有异议,认为自己目前的身体条件恢复至标准体状态的,需等旧合同失效或主动退保后,重新投保。按新客户投保规则,重新核保、重新计算观察期。
已经承保的新款天使(都会天使),在下一个保单年度仍然需要使用短信H5链接,或Imap系统完成无缝升级(连续投保)。
转保或连续投保免健康告知,免达标体检,免职业限制。
为什么原来自动续保,现在需要重新转投保呢?
源自《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保监办发〔〕7号
一、本通知所规范的短期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向个人销售的保险期间为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团体保险业务除外。
……
三、保险公司开发的短期健康保险产品中包含续保责任的,应当在保险条款中明确表述为“不保证续保”条款。不保证续保条款中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本产品保险期间为一年(或不超过一年)。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人同意,交纳保险费,获得新的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不得在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条款、宣传材料中使用“自动续保”“承诺续保”“终身限额”等易与长期健康保险混淆的词句。
原文链接: